“三類人員”管理是安全生產的基礎性管理制度,是提高從業人員技能和素質、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舉措。近年來,隨著“放管服”和數字化改革的深化,對“三類人員”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。近日,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出臺《浙江省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、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,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,提高“三類人員”安全生產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。
《管理辦法》明確了制定目的、管理范圍、主管部門職責,其中,省級主管部門負責“三類人員”安全生產考核、發證工作,設區市主管部門負責“三類人員”安全生產考試工作。
關于“考試考核”,《管理辦法》明確了申請“三類人員”安全生產考核的條件、安全生產考試內容和要點、考試形式、考試管理要求,以及核發證書要求和證書有效期。省建設廳負責建設全省“三類人員”考試管理系統,組織編制“三類人員”安全生產考試題庫;各市主管部門負責設置符合計算機考試要求的考點,并發布考試計劃,嚴格報名資格審查。參加“三類人員”考試的人員,原則上在受聘企業注冊地的考點報名。
關于證書管理,《管理辦法》明確了證書延續的條件、有效期,人員變更(包括跨省變更)的要求等。對頻繁辦理變更的建筑施工企業或“三類人員”將進行信息公示并加強核查;對省外轉入人員明確了入庫的要求。
關于監督管理,《管理辦法》明確了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,建筑施工企業要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,并對“三類人員”的配置、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罰及程序提出了具體要求。
下一步,省建設廳將持續抓好《管理辦法》的貫徹實施和跟蹤問效,建立全省統一的“三類人員”考試管理系統及人員信用檔案,及時更新安全生產知識考試題庫,為全省建筑業安全發展作出貢獻。